
1957年下半年,日本發生經濟危機,主要行業產能過剩明顯,社會各界對于經濟能否保持快速增長普遍缺乏信心。日本通過制定“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引入“最低工資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等政策措施,啟動內需,消化過剩產能。一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1960年,日本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該計劃在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倍增計劃確定按地區和產業不同,將日本勞動人口分為若干層次,每個層次實施統一的最低工資制度。二是加大對農業的支出,提高農產品價格。
1961年,制定《農業基本法》,增加農業勞動人口收入,使其生活水平與從事其他產業的勞動者相同。設計實行“逆向剪刀差”機制。通過提高農產品價格,日本的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逐步縮小。三是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倍增計劃出臺后,日本政府著力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1961年4月,正式實施《國民年金法》,實現了全民保險。1963年7月,頒布《老人福利法》,推行養老社會化,保障老年人經濟和醫療需求,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務保障;對老年人應享受的服務內容以及各級政府、社會和企業等扮演的角色做了明確規定。
這一系列政策引發了日本國內的一場消費革命,啟動了日本國內需求,有效緩解產能過剩問題,進而引發出口導向企業轉向日本國內市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經濟增長方面,1961-1970年日本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達到10%。在國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勞動報酬的年均增長率超過10%,實現了國民經濟與居民收入同步增長的目標,形成了近1億人口的中產階層。在計劃實施的10年中,日本成為亞洲生活水平最高的國家,各種家庭耐用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等的普及率達到90%以上。以國民收入快速增長和居民消費支出持續提高為基礎的消費革命,不僅化解了需求不足導致的產能過剩危機,還促使設備投資與制造業生產形成良性互動,進而推動整個日本經濟保持了近20年的高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