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關于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將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由平均每噸公里14.51分錢提高到15.51分錢,并以此作為基準價,允許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10%,下浮仍不限。在上述浮動范圍內,鐵路運輸企業可以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運價水平。
國家發展改革委還規范了價外收費行為,此前鐵路運輸企業收取的“大宗貨物綜合物流服務費”,以及化肥、磷礦石的優惠運價均被取消。
上述措施自今年2月1日起實行,其中運價上浮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