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工信部等七部委相繼聯合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溯源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提出對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實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按照《溯源管理暫行規定》要求,“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也已上線啟動,目的是要實現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信息監管。
8月1日,“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貫會”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旨在促進行業全面了解溯源管理政策要求以及國家溯源管理平臺功能等內容,為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據了解,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預計2020年動力蓄電池累計退役量將超過20萬噸,龐大的退役數量已經逐漸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以及社會環境安全構成了新的挑戰。
對此,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巡視員李力在宣貫會上指出,加強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不僅是保護環境安全,緩解資源瓶頸的要求,對于新能源汽車及動力蓄電池產業綠色發展來說,也具有重大意義。全產業鏈相關企業需積極參與、協調配合,及時貫徹落實管理要求,形成利益共同體,高水平、高質量的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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