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我們來看“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的區別。絕對貧困:根據世界銀行的定義,如果一個人每天可支配的收入少于1.90美元,則被認為是絕對貧困。相對貧困:通常,相對貧困的認定標準是以國民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數乘以40%、50%或60%(德國),是衡量社會不平等的一個指標。
2022年3月,德國《經濟周刊》一篇文章援引科隆德國經濟所(IW)的研究指出,一位單身人士每月凈收入達到3700歐元,在德國就算收入最高的10%;如果一個人每月到手的凈收入超過4560歐元,那么就屬于收入最高的5%;如果每月凈收入達到7190歐元,就屬于收入最高的1%。
在德國,家庭凈收入(Haushaltsnettoeinkommen)指一個或多個人的家庭在扣除稅款后每月的實際收入,是衡量一個家庭生活水平的硬性指標。
2022年,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Statistisches Bundesamt)的數據,以德國公民年度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數25015歐元(每月2084歐元)的60%為基準,如果一個人年凈收入少于15009歐元(每月1251歐元),則被視為有貧困風險;一個由兩名成人和兩名14歲以下兒童構成的家庭年度凈收入低于31520歐元(每月2627歐元),則被視為有貧困風險。
根據以上數據,15.8%的德國人(約1380萬)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這是一個創紀錄的數字,比新冠疫情大流行開始之前增加了60萬。
近年來,食品、電力、天然氣和服務價格的上漲引起了德國許多人的擔憂。同時,無力支付各種賬單和無力在超市購物的人數正在增加。僅2022年1-8月份,德國Tafel食物銀行的客戶數量就增加了50%。
此外,德國東北部地區的貧困風險率明顯高于南部地區。貧困人口最多的德國聯邦州包括不來梅(28%)、柏林(19.6%)、薩克森-安哈爾特(19.5%)和圖林根(18.9%),而南部聯邦各州如巴登-符騰堡州(13.9%)和巴伐利亞州( 12.6%)的貧困風險普遍較低。
受到烏克蘭戰爭、能源價格和通貨膨脹的影響,德國正面臨貧困人口持續增長的危機。